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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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关于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5:21

为促进预算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印发《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曲财绩〔2021〕11号)的要求,曲靖市财政局委托云南华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对我校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我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及学校“十三五规划”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抽样调查情况,经过综合分析和充分沟通,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过程专业严肃,评价结果真实全面。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学校高度重视,查找问题及不足,同时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开展有关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不全面

学校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不全面,未包括办学环境等目标,绩效指标也未包括招生规模、就业率等指标。

整改情况:针对关于未包括办学环境等目标,绩效指标也未包括招生规模、就业率等指标问题,学校将在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学校质量报告中明确提出,并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形成学校重点工作任务由相关部门执行并实施考核。

2.非税收入管理环节薄弱

学校的非税收入存在应收未收、应缴未缴情况。如2020年度未收曲靖瑞农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费,同时学校收到的第四季度利息款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针对未收曲靖瑞农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费的问题正在由校企合作办按合同要求执行。学校收到的第四季度利息款未及时上缴国库已经2021年5月上缴国库。

学校出租国有资产未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整改情况:针对关于出租国有资产未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已按规定及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审批。

3.部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学校签订的部分合同主体不合规,如食堂合同与个人签订,存在食品安全、用工安全的法律风险;出租老校区华荣酒店与个人签订,存在经济纠纷等潜在法律诉讼风险。

整改情况:针对学校签订的部分合同主体不合规问题,今后合同按约定一年一签,2022年度的合同已经要求与公司签订。

学校报账审批单上实际付款金额与审批同意金额不一致,不符合收支业务控制制度的规定。

整改情况:针对学校报账审批单上实际付款金额与审批同意金额不一致的问题,2020年12月记账199号凭证,审批付款金额为743941.01元,实际付款金额为595916.77元。账务进行认真核对,查找原因,按照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规范财务核算,对余额账务进行了清理,并对相关账务进行了调整配送中心项目专款本年余额595916.77全部支付,剩余不足支付部分于2021年3月付清。今后将严格审核会计原始凭证,完善审批报销流程,规范财务报销手续,确保要素齐全。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包含预算绩效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预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学校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2.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和应用能力,完善绩效目标,建立合理完整的绩效指标体系。

3.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合同及时催收应收款,并及时上缴财政。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国有资产出租实施相关审批程序,且在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后,原则上实施公开竞价招租,必要时可以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确保出租过程公正透明。

4.严格执行制度的相关规定,降低风险。严格按照学校内控手册-合同控制规定,充分了解合同双方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在经营管理中的资信状况等条件,审慎选择合同对方,降低各种法律风险。同时,学校财务履行付款程序时,严格按照已审批的审批表进行付款,出现实际付款与审批金额不一致时,要求经办部门重新提请审批。

5.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夯实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和准则规定,核对原始附件,根据正确、合规的原始附件及实际业务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确保核算正确,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真实性。同时,基于学校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较多,要求职能部门对学校 “在建工程”科目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严格审核项目进度并进行款项结算。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规范财务核算基础工作,为实现财务管理奠定扎实基础。

6.完善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流程,强化日常监控。学校完善资产管理,落实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单位内部全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盘点工作,清点资产总量与使用状态是否与管理台账一致,调查资产的存放地点、使用者是否出现变更,确保资产账、财务账、实物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7.完善资金备案表管理,确保资金合理、合规的使用。学校完善资金备案表的资料归档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备案表申请的内容,合理、合规地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追溯管理。

8.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学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设置各绩效指标分值,并根据实际完成值进行打分,完成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加强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

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

二0二一年十二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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