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中共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委员会关于成立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09:10

各党支部、科室、学部: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以及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普法办公室 曲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曲普办〔2019〕2号)、中共曲靖市委宣传部 曲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曲宣通〔2019〕6号)、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教育系统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曲教保〔2019〕2号)等文件要求,为在我校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吕庆芬(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赵祥林(学校党委副书记)

潘涯森(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进权(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张永雯(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文勤(学校副校长)

成 员:学校项目负责人、各科室学部主要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简称学校扫黑办)

主 任:刘进权(兼)

副主任:宋蒲松、李继良

成 员:保俊、胡杰、罗开平、张美莲、罗成勋、 赵坤华、高尚飞、余兴标、各学部分管安全工作副主任。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曲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宣传发动工作方案》《曲靖市教育系统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净化校园政治生态和教育教学环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三、工作职责

一是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治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三是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高防范能力,重点打击师生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杜绝黑恶势力向校内渗透;四是加强校园维稳工作,加强排查清理,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保障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五是加强重点监管(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时段、重点位置),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六是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及自我防范能力;七是积极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主动开展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中共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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