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你我同行
—致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09:12

尊敬的老师们、家长们,亲爱的同学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特向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请积极举报隐藏在我们身边的黑恶犯罪,尤其是以下12类黑恶犯罪: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工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⑪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⑫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请积极举报涉嫌侵害校园黑恶犯罪案(事)件,尤其是以下8类黑恶犯罪:

①侵占学校公用财产,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

②对学生进行恐吓、侮辱、欺凌的黑恶势力;

③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组织、胁迫、引诱在校学生从事卖淫、贩毒、赌博、加入非法团体,向未成年人传授犯罪方法的黑恶势力;

④以暴力手段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强制租赁学校房产、校地校舍的黑恶势力;

⑤为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

⑥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黑恶势力;

⑦进行“校园贷” “套路贷”及电信诈骗的黑恶势力;

⑧其他方面涉教涉校涉生的黑恶势力。

对于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欢迎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

举报方式:

1.举报信箱: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曲靖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邮编655000)

2.举报电话:0874-3330987

3.来访举报:曲靖市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曲靖市教育局二楼学校保卫后勤科)

曲靖市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

[打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