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曲靖农业学校在文思楼报告厅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党委副书记、校长潘涯森同志领学《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测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潘涯森同志领学了《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部分条款,并对该《条例》的特色亮点进行了解读。《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曲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了曲靖特色,突出了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共5章35条,分为总则、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禁止的不文明行为、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条例》是曲靖市精神文明建设史上的首部法规,对于依法推动全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潘涯森同志要求,全体教职工要自觉贯彻落实《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成文明行为习惯,禁止不文明行为,扎实推进学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做好迎检测评准备。
【工会办公室】